于是,他们对他拳打脚踢。
我在旁边看了一会儿。
眼看着他伤痕累累,却依旧紧紧咬牙,一声不吭。
不知怎的,就有些忍不住了。
「住手!我已经拍下了你们行凶的证据,再不停手,我就报警了!」
我冲了出去,拦在了江尘面前。
后来,酒吧经理出来了。
他不停道歉赔罪,免了那几人当晚全部消费,他们这才停手。
本以为不过萍水相逢。
谁知,那晚我要走时,江尘却忽然出现在我车旁。
他换下了服务员的衣服。
穿着简单的白
T
恤和牛仔裤,拦住了我。
「姐姐,你喝酒了,不能开车,我送你吧。」
这一送,就送到了床上。
那时,我的想法很简单:
在嫁给傅之瑜那个花花公子前,我不好好享受一番,找个自己喜欢的,未免这辈子有些亏了。
4
事实证明,我的眼光的确很好。
那晚之后,我跟江尘便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。
他比我小三岁,彼时大学都还没毕业。
每天,除了上课,做兼职。
其余的时间,全都用来跟我滚床单。
年轻男人一旦开了荤,简直能要人命。
他的技术从一开始的青涩,到逐渐成熟,渐入佳境。
床下,他一口一句「姐姐」。
床上,就像一头不知餍足的饿狼,恨不得每天将我生吞入腹。
如今想来,那段时光,当真是快活。
——如果结局,不是那么糟糕的话。
在一起半年后,我忽然接到了家里的电话。
说我爸进了
ICU,时日无多。
我知道,是时候结束这段关系了。
祝氏,有家里几代人的心血,不能毁在我手上。
于是,我决定跟江尘摊牌,体面地分手。
那晚,我很主动,也很疯狂。
江尘受用之余,明显有些受宠若惊。
一切结束后,我正思考着怎么开口。
他忽然拿出一枚戒指,虔诚地戴在了我手上。
那是一枚很普通的金戒指,比我首饰盒里所有的戒指都要便宜。
不过款式很漂亮,简单大方,很好搭配衣服。
我举起手瞧了瞧,笑着问他:「干嘛?求婚啊?」
「当然不是!求婚怎么能在床上?
「今天是我们认识的两百天纪念日,所以我想送你一件礼物,喜欢吗?」
喜欢啊。
可是喜欢又有什么用呢?
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穷学生。
除了年轻、帅气,一无所有。
而我,是祝家唯一的女儿,未来的继承人。